顶慧笔学 - 耽美小说 - 喜欢的错误方法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6

分卷阅读6

    了纪凌炀满身。

    纪妈妈端着一盘菜从厨房里出来,看见门口的儿子,立刻扬起笑脸:“小炀回来了,赶紧进来家里开了空调可凉快了。菜都做好了,你把书包放下就来吃饭。对了,今天你爸回来,我特意做了红烧带鱼,你不是最喜欢带鱼吗?”

    纪凌炀看着母亲忙碌的身影,默不作声地回到房间,把书包往地上一扔,转身走进客厅。

    餐桌上摆满了菜,烤鸭、红烧带鱼、白切牛肉、香菇菜心,每一道都是纪凌炀喜欢吃的,却没有哪一道菜是放了蒜头的。

    桌边坐着一个留着板寸的中年男人,五官和纪凌炀颇为相似,连冷淡的表情都如出一辙。

    “爸。”纪凌炀不带什么感情地喊道。

    纪父“嗯”了一声,似乎感觉自己的态度不够亲切,他勉强抬起嘴角,露出一个称不上慈爱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回来了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最近学习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还那样。”

    “维持这样就行,也别考太差,分数不够我找找人,总会让你有学上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,爸。”

    纪父倒也不在意这完成任务一般的对话,他是做销售的,一年到头在外面跑业务,儿子和他感情生疏也没什么好奇怪。看着身高已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儿子,纪父抬起手,想拍拍儿子的肩。然而手还未落下,就被纪凌炀飞快地躲开了。

    纪父的脸色瞬间有些不好,眉宇间浮起一丝怒气。

    纪妈妈原本站在厨房门口欣慰地看着“父慈子孝”的一幕,一见纪父变脸,赶紧上来打圆场。

    “小炀,洗手没,不洗手可不许吃饭。”赶走了纪凌炀,纪妈妈又给纪父盛上饭,顺便加夹一筷子放进碗里,替纪凌炀解释道,“最近天热,小炀每次回来浑身是汗,谁摸他都沾一手粘。”

    纪父似乎接受了这个理由,等纪凌炀换过衣服出来,他的脸上已经恢复刚才的慈爱,甚至主动帮儿子夹了一块带鱼。

    纪妈妈也笑着催促道:“难得你爸回来,快别发呆,多吃点。”

    纪凌炀看着两人脸上似假还真的笑容,夹起一团饭放进嘴里。

    柔软,湿润,却再也吃不出曾经的甜香味。

    第四章

    合上英语作业本,纪凌炀靠在椅背上舒展身体伸了个懒腰。

    会做的内容都糊弄完了,不会的只能等明天上学去抄同学的。作为全班吊车尾他也是吊得相当有尊严了,始终没有进入全年级倒数一百的行列,勉强保住他们流动红旗常驻班的脸面。

    随便抓了本书摊开放在面前,纪凌炀从抽屉里拿出抽屉里拿出一个手掌大小的游戏机,趴在桌上认真地打起俄罗斯方块。

    这是纪父送给纪凌炀的8岁生日礼物,那时这种小游戏机还很时兴,在班上拿出来都能受到同学的追捧。纪凌炀一直想要一个这样的游戏机,奈何家里穷,别说买这些娱乐用品,就是买菜都要一毛一毛数着来,哪来的闲钱给他买玩具。

    纪父原来的工作是个钱多活少的铁饭碗,纪妈妈也在一份小公司当会计,生下纪凌炀之后纪妈妈就辞职当了家庭主妇。谁知没两年企业改组,纪父被调去闲职,拿的钱也少了很多,家里的日子逐渐紧巴。纪父心一横,辞了工作跑去朋友的公司当销售,熬过了开始的一年,之后工作越发顺畅,虽然需要经常出差,但拿的钱多了,生活也好过起来。

    纪凌炀的小游戏机就是纪父赚了第一笔提成后买的。

    然而家人的关系,也是在那之后发生了变化。

    “滴滴”游戏机发出过关的提示音。

    纪凌炀满足地放下游戏机。

    就算现在市面上充斥着各种游戏,网页的,单机的,甚至前几个月还推出了3D的网游,纪凌炀最喜欢的依旧是俄罗斯方块,速度调到5也能坚持十分钟。纪妈妈也知道儿子这点小爱好,还调侃他如果把这种坚持放在学习上,早就考上少年科大了。

    纪凌炀瞥了一眼时钟:九点十分。

    九点二十分纪妈妈会准时进来送宵夜。

    纪凌炀看着灰色的游戏屏幕,突然有点兴致缺缺,拉开抽屉把游戏机塞回去,撑起下巴对着桌面发呆。视线扫过笔袋,纪凌炀无聊地伸手扒拉了一下,笔袋翻倒掉出一支铅笔。

    看到铅笔,纪凌炀一愣,随即拿在手里细细地观察起来。

    这是一支灰色半透明笔管的自动铅笔,笔夹上印着“0.38”,手握的地方有一圈白色的橡胶,看起来已经有点泛黄。纪凌炀随便写了几个字,发现握笔的地方有点硬,手感比他用的铅笔感觉差了不少,应该只是随便哪个文具店买的普通铅笔。不过使用者对待东西还算精细,除了部分细小的划痕,看起来和新的差不多。

    纪凌炀将铅笔举到眼前,透过台灯的光线,隐约能看到笔管里细细的笔芯。照着笔芯的位置用食指猛地一弹,随着指夹撞在外壳上发出的脆响,笔芯立刻短了一截。

    纪凌炀恶意地咧开嘴无声地笑起来。

    “咚咚咚”,敲门声响起。

    纪凌炀赶紧把笔塞回笔袋,收拾好凌乱的桌面,正准备说请进,一低头发现自己刚才试笔时无意识写下的两个字,居然是“方汐”。纪凌炀瞬间僵住,手忙脚乱地把草稿纸团起来扔进垃圾桶,故作镇定地清了清嗓子,冲着门外喊道:“进来。”

    房门被推开,纪妈妈端着托盘走进来,走到桌边伸头扫了一眼儿子面前的书,看到空白处画着的涂鸦,眼中闪过一丝担忧。

    把托盘放在桌上,纪妈妈柔声说:“小炀,我做了点土豆饼,吃完再写吧。”

    纪凌炀点头,把面前的书本推到旁边,端过装夜宵的盘子。盘子里是三块炸的金黄的土豆饼,旁边还放着一小碟番茄酱。

    准确说这应该叫可乐饼,是纪妈妈从小姐妹那里学来的小点心。土豆泥包裹着洋葱鸡肉碎,放进油锅里炸至金黄后捞出,放在吸油纸上晾到不再冒热气。这时沾上番茄酱,一口咬下去,外皮酥脆酸甜,里面绵软鲜香。

    纪凌炀叉起一块土豆饼,将一整面沾满番茄酱,一口咬掉了一半。

    纪妈妈看着儿子大口大口吃东西的样子,欣慰地笑了。

    母子俩安静地对坐,面衣被咬碎的“咔滋咔滋”声在房间里回荡。台灯放射着晕黄的光,照在纪妈妈浮现出岁月痕迹的脸庞上,柔化了眼角与嘴角的细纹,仿佛她依旧是客厅那张为了纪念纪凌炀满月所照的纪念照上,笑得幸福的小女人。

    然而灯光掩盖了岁月的痕迹,却没有掩盖住纪妈妈左边脸颊上淡红色的手指印。

    纪凌炀心情复杂地咽下最后一口土豆饼,放下叉子,轻声说道:“我吃完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,我走了,你继续看书。”纪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