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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。要是故事按照他简单的思维发展,我可能会赔上一生…… 但他说的“我们很快就会分手”又是怎么回事?我承认我当初不止一次地用这样的话警示过他,可他每回都不为所动、置若罔闻,我以为他根本没把这句话放在心上…… 列车抵达终点站,亚瑟叫醒了我。 车窗玻璃氤氲着稀薄的暮色,我若无其事地顶着昏黄的光线从他身上直起腰,轻手轻脚抓过自己的背包,随时准备着只要他提起触犯禁忌的话题、我立马拔腿就跑。 然而他什么也没说。 “我睡得还不错。” 被他牵着手去往车站正门的路上,我试探性地询问道,“你都干了什么?” 亚瑟答得不带一丝迟疑: “看书。” 很难得地,我没有拆穿他的谎话。 莉莲果然站在约定的地点翘首以盼了。见到远远地向她招手打招呼的我,她笑逐颜开地扑过来,很用力地给了我一个拥抱。 “嘿,佩妮!”她压抑不住地大笑着,亲亲热热靠到旁侧,打算挽住我的胳臂,“真不敢相信我们居然这么久都没见面了……” 然后她看见早一步占领了我身边位置的亚瑟,满眼迅速充斥疑惑,紧接着转为了近乎于迟滞的模样:“这个是你最新的……?” 我还没来得及出言回应,莉莲就恍然抬手拍了拍光洁额头,指着亚瑟兴奋地拔高了声调:“喔,喔,等等,我记得你!” 她剧烈地喘了口气,迫不及待地拉着我指认道,“你是中学时候的那个矮土豆!” 我斜了一眼侧方高大笔挺状似一片阴影的亚瑟。 “矮”……? 谁知莉莲话还没说完: “——你在学校走廊里向佩妮表白过——我没说错吧?” 亚瑟浑身一僵,抿起嘴唇,视线游移到别处,不敢正视我的眼睛。 ☆、第18章 甜心 市中心一家小规模连锁咖啡店里,莉莲主动提出去柜台替我们一行人买几杯热饮,留下我和亚瑟面对面安静坐着,一时之间彼此谁也没露出交谈的意图,气氛尴尬得像是快要实质化地凝固了。 火车上的所见所闻和莉莲的指认使得我很难心平气和地面对他。既然他几年前就认识了我,为什么当初不说出来?而根据莉莲的描述,我肯定言辞尖锐地果断拒绝了他,说不定还充满恶意地狠狠对他羞辱嘲弄了一番——那时任性冲动的我可不算是个好相处的姑娘。 只需把目前得知的一些相关线索联系起来,我就百分之百地认定亚瑟的行为障碍到底是哪儿来的了:肯定是我当时口不择言蹦出了什么特别尖酸刻薄的话,给尚且年轻的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。 也就是我曾经猜测过的、最糟糕的情况。 年幼时,我曾经不小心把一整盘蓝莓煮牛肉洒到了布莱登的衬衫上,当时他好脾气地没发火,只给我转述了这样一段话:“你妈妈说过,你自己惹的麻烦一定要自己处理,自己犯下的错误一定要自己弥补,除非你能找到合适的人选,再把负担抛给他。” 所以我母亲成功地逃之夭夭了,把我——她的负担——扔给了布莱登·特里斯坦。 我又能把亚瑟扔给谁? 很遗憾,没有人。 至少现阶段,除了我——他的病症触发源——没人能治得好他。 所以这意味着……我得对他负责,暂时性地。虽然我根本不记得具体发生了什么。 我试着探索最深层次的记忆,得到的也只有一个虚像,一个无法连成线的基点,一个灰暗晦涩的影子。中学时期的我年纪轻轻,对于不感兴趣的人根本吝啬地不肯多看一眼,怎么可能在一句提醒之下就立刻想得起来? 跟我同班的人名我到现在都没能记全,更别说比我还要小上一届的亚瑟了…… 想到这儿,我抬目扫视坐在对面的亚瑟,他像是做了什么错事一样懊丧地耷拉着脑袋,在发觉我正盯住他时脊背蓦然板直,蔚蓝眼珠时而偏向左边,时而偏向右边,我敢打赌他已经把这间店面里的每一寸地方都瞧了个遍,可就是不肯对上我的视线。 我的心绪乱七八糟纠缠成一团解不开的死结,暂且没有跟他搭话的打算,便也顺其自然地移开了目光。 这时我才发现,旁边吧台椅上斜坐了个高鼻深目的小帅哥,面孔新鲜棱角有致,皮肤晒成油润健康的橄榄色,松垮白色t恤下的肌肉块随着搅拌咖啡的动作一次又一次绷起圆弧。 平心而论,亚瑟绝对不能被当成是我约会过的对象里相貌最出众的、身材最顶尖的、尺寸最大的或是最持久的,但是我唯独对他最满意也最依赖——只要他别像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爱我。 简直是个难解的悖论。 我想要彻底放松心情,就忍不住多往那个身穿白t恤的陌生人处瞥了两眼,尔后又频繁地用眼角的余光仔细端详。 奇异的是,我的胸口并没有涌现疑似于心动的感觉,肾上腺素分泌值稳定在正常标准,更不曾出现脸红、心跳加速之类的常见反应。 我更加投入地欣赏,却始终没寻觅到本该在心口一闪而过的电流和火花。 ——说不定仅仅因为这一个不是我的那杯茶。 正当我好不容易抛却了那些让人心烦意乱的麻烦事、思考起“为什么我对帅哥没了反应”这一深奥的问题时,我听见亚瑟低低轻咳了一声。 我转眼一望,他将袖口向上整洁地折到肘弯,露出一截形状优美又饱含力度的洁白手腕——他身上我特别喜欢的部位之一。 目光逗留在他好看的腕间转了个圈,我没来由地一阵口干舌燥,强迫自己别开两眼,再度飘向近在咫尺的“白t恤”。 亚瑟弯曲手指,抵在桌面上轻叩出细微响动。不用想也知道他在努力让我回头看他,几番踌躇之下,我还是没出息地照做了。 他解开了贴身上衣的第一颗纽扣,还轻车熟路地将领口向外翻扯了几分。这让我看清了他习惯于隐藏在衣领里的,凛冽外突、弧线完美的锁骨——这是他身上另外一个令我恋恋不舍的部分。 我强忍住想要伸手触摸的冲动,脸颊热烫得不行。 要是这样发展下去,如果我再不收回视线,恐怕他为了夺回我的注意就要开始脱裤子了。 一旦他真的这么干了,这趟旅行禁欲的合约肯定会被我连同他的长裤一起撕得米分碎。 我趁早打消了脑内愈演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