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慧笔学 - 其他小说 - 穿越成兽人宠物的我过上了死宅生活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0

分卷阅读10

    。

    谁知,约书亚抓起我的手指,看了眼,然后说:“小竹你的手指太长了,该剪剪了。要是不小心把指甲折了,痛的还是你!”

    不行,脑子里已经有画面感了。别念了师父,赶紧回家动手吧!我一定不会反抗你的!

    回到家里,我坐在沙发上,约书亚屈膝跪在我面前。它牵起我地一只手,仔细地观察了一下,然后把手按在了自己的脸上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“每次看小竹的手指,都觉得它们很漂亮。”

    顺着指缝一根根手指地摩挲,细微的痒意让我忍不住想把手指抽出来。

    察觉到我抗拒的约书亚用了些力,让我无法挣脱,“乖一点啊,小竹,我不想弄疼你。”

    大哥你在说什么啊大哥?剪个指甲怎么会疼?我怀疑你在开车,但是我没要证据。

    在每根指腹和掌心按按捏捏后,约书亚总算是心满意足地给我剪起了指甲。

    “掌心红润有弹性,看来小竹你不贫血,身体健康状况良好。每根指甲根部还有小小的月牙,真是可爱。”约书亚拿着指甲钳,在贴近肉的地方下剪。

    在一阵清晰的“咔擦,咔擦”声中,结束了手指的修理,它还很贴心地把毛毛刺刺的棱角给磨平了。

    最后再摸了摸边缘,发现它们很圆润之后,这才心满意足地把我的手给放开。

    就当我以为结束时,约书亚抬起我的一只脚放在了它面前。

    我条件反射地想要向前踹去,但是被它给无情地镇压了,“还有脚趾甲没剪呢!小竹你不要乱动!”

    自我记事以来,从没有任何一位异性碰过我的脚,脸上突然升腾起的热量让我的内心有些慌乱。

    而约书亚还拿着我的脚掌仔细地观察,还时不时地评论,“小竹的脚型也很好看,尤其是那有一点点硬的触感更是让人怜爱。唉,到底要多久,阿尔才能把你送给我呢?我有点迫不及待了。”

    低沉的声音里含有未知的危险,我并不想深究。

    沿着脚踝向上摸到小腿肚,约书亚坏心眼地弹了弹垂下的一些软肉,“呵呵,还是肉一点摸起来舒服。小竹你就别再挑食了。”

    这你可就冤枉我了,我就是想挑食,你们也没给我机会啊!

    “啊啦,小竹的阴唇被压扁了呢!颜色还是那么可爱,有点嫉妒以后要和你交配的人类了呢~呵呵呵~”约书亚揉捏着我绵软的大腿,稍稍把它们分开了一点,“像这么扳开你的双腿,小花瓣也会跟着一起分开一点,但是就这样还是不足以看到你的阴道里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失落地放开我僵硬地大腿,又重新抬起我的脚掌,“今天的任务还没完成,还是先把指甲剪了吧。以后再找个时间专门研究一下你那里的情况,所以小竹你就不要急着把大腿夹得那么紧了。”

    大哥你别这样,我瘆得慌。

    这场惊心动魄的剪指甲任务总算完成了,我感觉我的汗水已经沾湿了后背的衣服。

    听到约书亚接下来的话语,我更是寒毛一竖,“小竹你知道吗?数千年前,兽人是可以和人类结合的,那样可以生下更加勇猛的兽人。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人类突然慢慢地死去,连和兽人生育都做不到了。所以,兽人们决定以保护人类不灭绝为由,开始饲育人类。后来啊,有知识,有自我的人类,就慢慢变成了宠物。呵呵,很有趣的故事不是吗?”

    我心如擂鼓,难道约书亚它发现了什么?它到底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?它到底是什么意思?

    约书亚留下心绪不宁的我向门口走去,出门前还听到这样一句话,“我听说很久以前,人类有这么一个习惯,雌性必须嫁给看了它脚的雄性,是不是真的呢?”

    淡定地推门离开,徒留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揣摩着它话语中的含义。

    今天还有订阅满一百的更新,订阅涨太快了,脑洞跟不上,改成三百订阅或一百珍珠加更。这篇文是二三十万字的短篇,肉不会很多。而且感觉肉炖来炖去就是那几种姿势,那几种py,看多了也会觉得无趣。还不如偶尔穿插在文中还更有意思一点。(不代表我不喜欢肉啊,我也经常看小肉文快乐一下)

    突然到访的亲戚

    收好手中的皮尺,那喀索斯掐着我的下颌,左右看了看,“嗯哼,瘦了挺多的嘛~不过这张脸还是跟美丽沾不上边儿。”

    我是知道自己长成啥样的,不需要你一而再,再而三地提醒我,小心我咬你啊!狗急还会跳墙,何况是人呢?

    感觉被内涵到的约书亚表示???

    发现我脱离了半身不遂状态,阿尔曼再一次邀请那喀索斯来它家给我做衣服,说以前是为了追求方便,而现在需要的是美观。

    回想这三个月,不断被阿尔曼缠,被伊斯兰撸,以及被约书亚吓,我早就脆弱不堪的内心再也经不起风霜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呢?

    21世纪的女孩子们可以选择买买买,吃吃吃,在王者峡谷大杀四方。然而我只能继续乖乖巧巧地等着阿尔曼缠,约书亚吓,想躲都躲不过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送走了伊斯兰,这下可好,来了个更难缠的那喀索斯。

    好看是好看,就是说出来的话,能把人给气个半死,也不知道阿尔曼和它是怎么认识的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阿尔曼的朋友们还真是一个比一个怪。从宠物的视角来看,当然是恨不得敬而远之。

    不满我在它量身材的时候发呆,那喀索斯捏着我的脸颊扯了扯,“回神儿了,想些什么呢?怎么,我给你做衣服,你还不乐意了?”

    不是,大哥你有话就好好说,咱能不动手动脚的吗?我发呆还不是为了让你能够更加自在地量我吗?为啥就偏要我看着你呢?你是有多喜欢被人看着的感觉啊?

    我把视线放回那喀索斯身上以后,它这才心满意足地继续手上的工作。

    没到两分钟,那喀索斯再次放下了手中的皮尺,在空气中嗅了嗅,“这股血腥味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它刚说完,一股热流就从我身下涌出,我脸色一变,应该是那阔别了三个月的亲戚来找我玩耍了。

    来这里的第一个月我没发现不正常,第二个月有点担心为啥不来,等到第三个月,我已经完全忘记还有这东西存在了。

    那喀索斯察觉到血腥味的来源后,直接了当地扒了我的衣服,满脸嫌弃地说:“别让那脏东西污了我的衣服!”

    就算它的手再快,我的那啥我还是沾到衣服上去了,红红的一团,在白色的衣服上尤其扎眼。

    在空调的冷风和那喀索斯得低气压下,我抖抖嗖嗖地把自己团成一坨,受了凉的肚子矫情地痛了起来。

    我的脸色因为疼痛,骤然变得煞白一片,鸡皮疙瘩一层层地跳起,口中也不断溢出痛苦的呻吟。最后还是没能忍住,直接倒在了床上。

    “躲什么躲?又不会吃了你!”气恼地把脏衣服扔在地上,那喀索斯不满地对我说,“现在阿尔曼它们又不在家,你这样子是做给谁看?”

    发现我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