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38
赔偿医药费。 因此,那几个字眼对我同样陌生而难以启齿。 直到他离开,我才深刻体会到我有多渴望对他说那三个字。 所以,现在,我在任何想表达的时候,用最简单的方式,让他知道。 我不想再后悔。我不是上帝的宠儿,不会总那么幸运。 有时候,我也会逼他说。虽然手段不够高明,但总能达到目的。 每当他用那双泪盈于睫的眼睛看着我,喘息着,用发颤的声音说出那三个字,我都会感到万分满足。 不能怪我恶劣,谁让他主动说那三个字的次数越来越少? 他刚回来那会儿,只要我深夜从噩梦中惊醒,他就会紧紧抱住我,在我耳边一遍遍重复那三个字,以此来证明我梦中的血腥场面将永远不复存在。 这一年多以来,我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低,想多听到他说那三个字就不得不耍些手腕。 若以此判断他是好脾气就大错特错了。 两个人一起生活,总免不了矛盾。自己的牙齿还有咬伤舌头的时候呢,更何况是两个男人。 冲突都源于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争执,有些小到都想不起原因。最多的还是因为练琴。 好几次我险些跟他动手,因为想起那个再不碰他一根手指的誓言,又强忍住。有时只得抓起手边的东西发泄。 只有一次,是他先有了暴力的企图。确切地说,他在几乎动手时又停住了。 那天是在家里练习揉弦。虽然夹式持琴姿势是演奏第一、第二和第三把位的常规姿势,但如果是大幅度揉弦,用夹式就限制了揉弦的幅度,而应改用托式。我逞着小指长度的优势,犯懒成了习惯。 他在小提琴演奏上是不允许一点将就的,马上揪住我这个毛病不放。 一遍遍重来惹毛了我,一气之下扔了手里的琴。我发誓我是在生自己的气,并不是针对他。 手中的“瓜乃利”被我甩到墙上又落在沙发上,弦轴断裂,E弦的一端弹出来。 直到他一手抓着琴一手抓住弹出的E弦,把那根尼龙琴弦横在我的脖子上,我才想起,那把瓜式琴是他所有琴里的最爱。 我们习惯把小提琴弦统称为“尼龙琴弦”,实际E弦是钢丝的。而这一根,为了拉快速的经过音时不发声,配的是最好的钢丝镀金弦。 用它做环首死刑的工具,绝对合格。 他瞪着我,眼睛血红,真的急了。 而我,也真心知错,不是怕死。 “我错了!您就原谅我吧!”我及时的服软,在他面色略有缓和,我颈上的琴弦略微放松时,我又适时的补上一句,“年轻人犯错误,上帝都会原谅的。” “你……”他无奈的偏头,我看到他唇角若隐若现的笑意。 “再拉一遍,改过来就算了。否则……”脱弦的琴在我眼前晃了晃,又一把小提塞到我手里。 那把摔出一条裂缝的小提,由我在最短的时间内亲自护送到琴行修理、配新的弦轴。 这样一个爱琴如命的人,应该把小提琴事业放在第一位吧? 可他又明显地自相矛盾。 他竟然会把团里派他到世界知名乐团学习的机会让出来。这是团里多少个小提琴手恨不得打破脑袋都要争的名额。 最可恶的是,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,团里那个捡到便宜的家伙第二天就要飞走。而这个消息,还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,而是团里大食堂的胖师傅给我打饭的时候顺口说起的。 他问我:“于睫跟你合租房子,关系一定最铁,为什么不把出国的名额让给你?” 我当然知道他的用意,只是替他可惜。放弃这样一个提高演奏水平的好机会,在他心目中,小提琴到底占有什么地位? 他不是差点为了一把琴要我的命吗?这会儿怎么又把前途、事业看这么轻? 一场面对面的交换意见,不知怎么就演变为争吵。 我骂他是个不分轻重缓急的笨蛋,他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。 我踢翻了茶几,他踹歪了沙发。 我说:“拉琴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投入感情,做起事来倒挺会感情用事。” 他直直的盯着我,说:“是啊!出国两年,在世界数一数二的交响乐团拉琴,多好的机会。换作你这个理智的聪明人,才不会象我这么傻让给别人。” 我哑口无言,不知如何回答。 如果这个机会给我,我会不会和他一样当活雷锋? 答案是肯定的。我对他的责备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。 他看我沉默,转身走进卧室摔上了门。 我回想他的话,又有些气愤,拼命捶门要他出来理论,他硬是不吭声。 我隔着门大吼:“你出来不出来?再不出来我可上脚踹了?” 听听没动静,我飞起一脚踢过去。门没开,但多了个大窟窿。 我正准备继续施展无敌鸳鸯腿,门铃响了。 母亲大人站在凌乱的客厅里,有几秒钟的愣怔,看到卧室那扇破了洞的门,她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:“于睫呢?” 不等我回答,于睫拉开破门走了出来,讪讪地说阿姨好。 母亲上下打量他,问:“于睫,你,没怎么吧?” 看他摇头,母亲转而问我:“你跟他动手了?” “没有!”我坚决的否认。 楼下传来汽车鸣笛的催促声,母亲欲言又止地离开,留下一盒去南方下部队演出带回来的枇杷。 我和于睫对坐在地上,一声不响的闷头吃,手上汁液横流,皮和核噼哩叭啦的扔进盒盖里。 没有人说话。茶几还翻倒在一边,也没人扶。 盒里还剩下最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