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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 第1230节

    大概我就是那段时间出生的,我不太确定,因为我的爹娘老子早就死了,我都不记得他们的样子。

    不过,很少有人叫我这个拗口的名字。

    主人管我叫“食尸犬”。

    从我有记忆以来,就在主人的带领下,穿行于一座座阴云笼罩的古战场和地底深处的古墓遗迹之中,在各式各样的尸体上,搜索还有利用价值的东西,靠尸体来混饭吃。

    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鼠民。

    但朋友们都说我长得很像是一名真正的狼族——只要,忽略我那对小铲子一样的鼠牙。

    我曾经梦想着,哪天若是交了好运,能够在荣耀之战中立下大功,摆脱鼠民的身份,成为一名真正的武士,我也可以拥有像是“胡狼”这样还算威风的名字。

    但这也只能在梦里想想。

    一旦梦醒了,我能选择的东西实在不多。

    包括自己的名字,包括自己的命运,包括自己的生死。

    无论打扫古战场还是探索古遗迹还是发掘失落神庙,都是非常危险的事情。

    而像我这样体内流淌着卑贱血液的鼠民,更是遭到祖灵们的厌恶和排斥。

    已经有不知多少同伴和朋友,被残留在古战场上的凶魂缠身,或者一脚踏进了失落神庙里面的陷阱,最终,遍体鳞伤,畸形扭曲,惨死在我的怀里。

    我倒没有特别害怕、悲伤或者愤怒。

    如果一个人像我这样,从刚刚懂事和拥有记忆以来,就不断经历这一切,将痛苦和死亡,都当成喝水和呼吸一样自然。

    他也不会知道什么叫害怕,悲伤或者愤怒。

    更何况,相比于在狼族主子们的手底下艰难求生,说不定,踩进陷阱,疼那么一下子,就能永远舒舒服服地睡下去,这才是更划算的买卖呢?

    我一点儿都不怕死。

    甚至满心期待着,哪天我也能像朋友们一样,撞上凶魂,踩进陷阱,一了百了。

    可惜我好像被霉运缠身。

    又或者祖灵嫌弃我太过弱小,弱得连死亡的权力都没有。

    老朋友和新朋友,老伙计和新伙计,统统都死了,我还没死,老不死。

    就算在深入失落神庙或者古老遗迹时,我故意冲在最前面,却每每都能躲过最危险的机关,有惊无险,毫发无损。

    我等啊,等啊,等得都着急了——既不让我舒舒服服地活,又不让我痛痛快快地死,这样的日子,什么时候是个头呢?

    终于,或许是祖灵听到了我的抱怨。

    我的命运终于迎来了改变。

    主人说,无比漫长的繁荣纪元已经过去,曼陀罗花竞相开放,全体图兰勇士期待已久的荣耀纪元,终于到来了!

    主人说,但现在有些鼠民——当然不是我这样安分守己,言听计从的好鼠民,而是好逸恶劳,桀骜不驯,却又怯懦至极的坏鼠民,竟然不愿意承担在荣耀之战中,充当劳役和仆从,化作汹涌澎湃的鼠潮,冲向圣光之地的光荣使命。

    他们打出了“大角军团”的旗号,试图反抗主人们对于图兰泽的天然的,神圣的,不容置疑更不可动摇的统治。

    主人说,这些低贱的,肮脏的,卑微的,羸弱的小丑,根本没资格让黄金氏族的狮虎战团出手。

    就连狼族的几个重装战团,都没工夫搭理这些上蹿下跳的小毛贼。

    所以,我们这些隶属于狼族的“好鼠民”的机会就来了!

    第1401章 一撮鼠毛

    主人说,所谓的“大角军团”根本是一帮乌合之众,不配让狼族勇士亲自出手。

    由我们这些“好鼠民”,去消灭那些“坏鼠民”,倒算是旗鼓相当,废物利用。

    正好,我们也能通过这种方式,向主人以及祖灵,证明我们的忠诚。

    主人说,只要我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忠诚,就不用再当盗墓贼,也可以甩掉“食尸犬”这个名字,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,有资格参加荣耀之战了。

    就这样,我分到了一把破破烂烂的骨刀,和一面大龟壳制成的盾牌,和其他盗墓贼一起,稀里糊涂地上了战场。

    对我来说,杀死“坏鼠民”,倒没什么心理负担。

    毕竟,“鼠民”只是一个统称,大家体内流淌着不同的血脉,也长着千奇百怪,各不相同的模样,实在很难产生“自己人”的感觉。

    就算真是自己人,我相信,无论对“好鼠民”或者“坏鼠民”而言,死亡都是一种幸福,活着才是永无休止的痛苦。

    我把骨刀磨了又磨。

    确保刀刃足够锋利,能够一刀割断对面“坏鼠民”的喉咙,让这些素不相识的同胞们,能在最短时间内,就毫无痛苦地迎来解脱。

    并期待着,能遇上一个和我一样讲究的对手,朝我的喉咙,也干净利落来上一刀,让我早死早好。

    只可惜,主人没有说错。

    这支号称“大角军团”的鼠民叛军,的确是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。

    仅仅依靠仓促武装起来的盗墓贼,加上几支奴兵和仆从部队,由几名狼族强者带领着,我们就毫无悬念地击溃了大角军团的主力。

    我所在的小队,甚至一路砍瓜切菜般攻进了大角军团的老巢。

    在那里,我遇到了一个被鼠民叛军称为“圣女”的女人。

    不,她实在太小了,比我还小很多岁。

    与其说是女人,倒不如说,还是一个小女孩。

    虽然其貌不扬,但这个神秘莫测的女孩,却拥有一种极其特殊的能力。

    能够通过自己的梦境,将周围所有人的精神连接到一起。

    这种能力,一方面令她能够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千千万万鼠民的痛苦、恐惧和绝望,拥有远超外表的深邃和成熟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巨大的痛苦又刺激着她稚嫩的心灵,超出了她可以承受的极限,令她将自己的灵魂完全封闭起来,封闭在七八岁,甚至只有三五岁,仍旧天真无邪,无需也无法理解这个残酷世界的年龄,封闭在一个个她所营造出来的,天真烂漫,无比美好的梦境中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洞彻了世间的黑暗,却选择了在梦境中逃避的小女孩,又怎么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,真正的“圣女”呢?

    我没有杀她。

    但我发现她时,她已经快死了。

    虽然拥有与生俱来的天赋。

    但这位“圣女”并没有我的主人那样,利用图腾来掌控天赋的能力。

    更没有足够的黄金曼陀罗果实和巫医秘药,来填饱激发天赋之后,饥肠辘辘的大脑和身体。

    而在负隅顽抗之时,她还不顾大脑即将燃烧和爆裂的痛苦,一次次疯狂透支天赋,试图将我们都拖入她的梦境。

    结果就是,她遭到了天赋的反噬。

    即将死在我的面前。

    临死前,她仍旧源源不断朝我的脑子里,灌输她的梦境。

    既有加入大角军团的千千万万坏鼠民,亲身经历的痛苦和绝望所凝聚而成的噩梦。

    也有圣女为了帮助大家逃离痛苦,编织出来的美梦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她的用意。

    是看出了我同为鼠民的身份,想要劝说我背叛自己的主人,站到鼠民叛军这边,继承大角军团的旗帜?

    还是,单纯想要我带着这么多鼠民叛军的情感和记忆,像是带着他们的灵魂一样,继续活下去?

    真可笑。

    我就像是一撮被狂风卷起,无足轻重、身不由己的鼠毛。

    生存还是毁灭,什么时候,又轮得到我自己来决定?

    我在鬼使神差下,唯一能做的事情,就是抱住了圣女的尸体,闭上了她的眼睛。

    大角军团就此覆灭。

    而我的主人也兑现了承诺。

    我终于摆脱了盗墓贼的身份。

    被编入了一支奴兵战队,甚至还当上了小队长。

    主人甚至非常罕见的,纡尊降贵的,亲手抽了我一鞭子,勉励我悍不畏死,奋勇厮杀,洗刷卑贱的血脉,捍卫祖灵的荣耀,也不负主人的赏识。

    我被抽得龇牙咧嘴。

    心底却高兴极了。

    不是因为主人的勉励。

    而是因为,我即将以奴兵的身份冲锋陷阵,去面对矮人火炮、精灵毒箭和魔法师们组成的防线。

    这下子,我总能死了吧?

    抱着这样的目的,我比任何一名鼠民奴兵都更加卖力地训练着。

    往身上增添了无数道伤疤的同时,也掌握了越来越多的杀戮技巧。

    我尽心尽力完成主人的命令,博取主人的欢心和信任。

    只为了在冲锋陷阵的时候,能够尽量站得更靠前,死得更痛快一点。

    然而,每当夜深人静,我明明精疲力竭,应该沉沉睡去时。

    却总会做很多怪梦。

    就是大角军团的圣女,灌注到我脑子里的那些梦。

    也就是那些鼠民叛军们,共同的记忆、情感和意志。

    真奇怪,那些鼠民叛军明明过着和过去身为盗墓贼的我,一样痛苦不堪,看不到希望的生活。

    但他们在临死前,最闪耀的记忆,却不是充斥着整个生命的痛苦。

    而是那些微不足道的,稍纵即逝的,美好和快乐的瞬间。

    一朵生长在路边的野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