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食死徒和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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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男人拖到角落里五花大绑。 约翰把对方的魔杖拿走随便找了个地方扔掉,自己则是前往蒙莫朗西街。 他在四处打量着什么,一栋看上去有着古老历史的房子吸引了他注意。 那是一个有着好看花圃包围的房子,而周围的人似乎都对其视而不见。 约翰略微思索,决定前去看一看。 他在门口敲了敲门,里面没有人回应。 就在约翰想着自己要不要潜入进去的时候,紧闭的大门突然开启。 颤颤巍巍的老人家一副清瘦模样,头发都已经是银白,看到约翰后露出一脸的惊喜。 “你终于来了,请进来喝杯茶吧,我记得茶叶是放在柜子里面。” 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门让约翰进来,他自言自语,就像是一个记忆力不太好的老人。 “请等一下,我还要找一下书。” 约翰走了进来,他看到了周围很多的东西。 有许多银制品的器物放在桌子上,有的像是镊子,有的像是银筷子。 约翰坐到了里面,一旁的茶壶自己跳了出来,茶叶罐打开从里面飞出茶叶跳进去。 茶壶晃动着圆滚滚的身体,一股清水从里面凭空出现。 随着茶壶摇晃,里面的水与茶叶发生变化,一壶刚泡好的红茶就这样制作完成了。 约翰看得十分惊讶,这茶壶上面充满炼金术痕迹。 老人在那里好像翻找着什么,一本本书籍被放在了地上或者桌子上。 然后被他一股脑的放进了一个手提袋子里。 明明那么多书装进去,手提袋子却不见丝毫的变化。 约翰知道,那是使用了无痕伸展咒。 而老人在做完一切后,满意地站了一会儿后才过来。 “抱歉让你久等了,这些东西放了太久,有些时候都记不清放在哪里了。” 老人伸出手跟约翰握手,约翰看他那颤颤巍巍的模样,也是小心翼翼地轻轻碰上。 刚一碰到,老人的手就跟放了很久的曲奇一样脆弱,让老人疼地叫唤一声。 吓得约翰以为自己下手太重了。 “没关系。”老人看着约翰担忧的表情,说道:“你好约翰·威克,我叫尼可·勒梅。” 约翰一直心心念念的尼可·勒梅出现在面前。 他看上去并不好,起码在约翰看来,这个身体已经是在破碎的边缘。 “本来我该亲自教你的,可这一年的事情让我耽搁了许久,不过我的日记告诉我,你很有天赋。” 尼可·勒梅将装有全部书籍的手提袋递给了约翰,脸上带着笑容。 那本日记是他亲手炼制的,不但有着年轻尼可的投影,同时也可以做到与尼可·勒梅远程交流。 这些书是尼可·勒梅送给约翰的,里面都是他长生不老后留下的一些笔记和感悟。 约翰沉吟片刻,说道:“是因为魔法石么?” 他不是傻子,尼可·勒梅现在就像是在交代遗言。 从邓布利多说过对外宣称魔法石销毁的举动来看,尼可·勒梅应该是要结束长生了。 尼可·勒梅摇了摇头,面带笑容说:“孩子,每个人都会死的,若不是因为你的出现,魔法石早已经在六月就销毁了。” 他确实是要死了,留下的长生不老药只够支撑这一年。 这位活了六百六十五年的伟大炼金术传奇要结束漫长的一生,要不是约翰的出现,他或许也不会有要收一个学生的念头。 通过邓布利多的介绍以及日记本反馈回来的信息,他觉得约翰就是那个最适合自己传承的人。 约翰有些失落,本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教导炼金术的老师,没想到却是见面即是离别。 这里是尼可·勒梅的故居,他本来要在德文郡隐居到死的。 收下了那个手提袋,约翰心情越发沉重。 “老师,外面的那个人是谁?” 想到了今天遇到的那个男人,约翰问出了自己的疑问。 尼可·勒梅听到这个称呼后露出笑容,虽然刚见面,二人却跟相处了很久的师生一样。 “那个是食死徒,伏地魔就算是被击败了,也依旧窥探着下次的重生。” 提起那个名字,尼可·勒梅的面色变得凝重。 这位老人经历过两个黑魔王时代,他深知伏地魔对永生的渴望,已经到了病态来形容。 哪怕是现在已经倒台了十二年,他的党羽始终在寻找着尼可·勒梅,意图复活他们的主人。 尼可·勒梅暂时与妻子分居了,为了来教导约翰这个学生,他回到了故居。 约翰也在仅剩的假期时间里与这位老师居住在一起。 他贪婪地吸收着炼金术知识,老人的博学不单单限制在一个领域,对于如尼文、魔咒、神奇动物,他都有着称得上大师级的理解。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,约翰就像是一块海绵,将全部吸收进去。 尼可·勒梅对这位学生很满意,炼金术是需要天赋和那持之以恒永不退色的求知探索。 这两点约翰都具备,他在这位学生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。 同样的追求炼金术执着以及对知识的渴望。 约翰身上的魔法石被销毁了。 有了这位世上唯一一个炼制出魔法石的大佬在身边,约翰也不觉得可惜。 当时间所剩无几,约翰知道自己也到了该离别的时候了。 “约翰,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学生。” 尼可·勒梅要离开了,他要在最后的日子陪伴妻子。 但教出约翰这么一个学生也让他十分的欣慰有成就感,“炼金道路上的探索永远不会停下,魔法石不是你的终点而是起点。” 他已经将魔法石的炼制方法教给了约翰,站在巨人肩膀上,约翰自然看得更高,尼可·勒梅也对他的期望变得更远。 等到约翰成为新一代的炼金术巨头时,很可惜尼可·勒梅早已经不在了。 约翰与这位老师拥抱在一起,他动作轻柔充满不舍。 尼可·勒梅却看得很开,面对死亡他并不恐惧,相反死亡对他而言就像是工作了许久,终于有了个可以躺下睡觉的地方。 随着尼可·勒梅的离开,也就意味着约翰在法国的旅行到了尾声。 约翰前往了布斯巴顿,将日记取了出来。 芙蓉很不舍约翰,这是她为数不多的朋友。 “芙蓉我们会再见面的,或许那个时候不是在布斯巴顿,而是在霍格沃茨。” 约翰咧嘴一笑,他记得好像有一段剧情是几个学校进行比赛来着。 布斯巴顿就在其中一个。 芙蓉作为布斯巴顿的学生出现也不是不可能。 他将一个徽章交给了芙蓉。 芙蓉不舍得说道:“记得要给我写信,你的猫头鹰有些肥了,让它多运动一下。” 被嫌弃的罗勒无辜躺枪。 约翰自然答应的干脆利落,二人告别之后,约翰来到了隐藏地,在广场四处转悠,他终于找到了那个卖传送门的醉汉。 等到约翰离开后,醉汉被挂在雕像上面,身上的魔杖还被扔到了臭水沟。 “让你坑我!” 约翰睚眦必报,被坑了三个加隆,约翰就把醉汉挂在上面三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