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七章:深夜漫谈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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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是妖怪么?” 云州,两尖山上,一位扎着冲天小辫的稚童蹲在大石头上,看着眼前的,呃.....怪人。 身形似人而高大,有手有脚,却一身红毛。 若是只有这些就罢了,大抵是会被当成红毛猿猴,只是壮硕高大些,但偏偏生得一颗鸟首。 通体而看,竟然有种四不像之感,以至于山间牧童见到,都忘记了逃跑,只顾得好奇。 红毛怪物躺在草地上翘着腿,双眼直视烈日,没有搭理牧童。 牧童见对方没有回应,胆子又大了些。 对方好像村中那些懒汉啊,那些懒汉一晒就是一整天,昏昏沉沉也不干活。 牧童最后一点害怕也消失了,拿着放牛的木棍戳了戳红毛怪物。 “娘亲说,山里睡觉要被妖怪叼了去,你就是叼人的妖怪么?” 红毛怪物没有反应,仿佛外面的一切都和它无关。 “你要是妖怪,你可莫要吃我,你要不是妖怪,就小心被妖怪给吃了....” 牧童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,直至日头落下,才突然反应过来。 “哎呀!我的牛呢!完了!娘亲要打死我了!” 这个年头里,一只牛,远比一个孩子重要,若非父兄今日都没空,也不会允许他一个稚童,掌管这么重要的财产。 牧童慌慌张张的要走,却左脚踩右脚在地上滚了两圈,哇的一下哭了出来。 “我要被娘打死了,我把牛丢了!” 红毛怪物终于有了反应,瞥了牧童一眼,然后挥了挥手。 “呱噪!” 背后的山林中,一只惊慌失措的老牛,被一股莫名力量托着,飘了出来。 牧童找回老牛,一边哭一边给红毛怪物磕头,说一定会好好感谢它。 红毛怪物依旧没有反应。 第二天,牧童没有赶牛,独自爬上山腰,那怪物竟然一夜都没挪地方。 牧童从怀里取出了几个鸟都不吃的酸涩野果。 他想感谢红毛怪物,但家里粮食都有计较,只能从林子里摘些没人要的酸果。 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爬起来,在后山腰忙活了两个时辰,这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谢礼了。 红毛怪物斜眼看了一下,又没了动静。 第三日,牧童又带了些干草来。 “你好几天不换地方,屁股要生疮的,垫着这个暖和!” 牧童胆子逐渐大了,也不管红毛怪物愿不愿意,拿着干草就往对方身下缝隙去塞。 第四日牧童带了半个干饼。 “果子你不吃,饼你吃么?你不饿吗?饿肚子最难受了...” 半个干饼和那些酸果一样,在一旁的大石头上放着,日渐腐烂。 第五日牧童没来,许是有农活走不开。 第六日牧童依旧没来。….第七日,牧童赶着老牛,再度来到了这处只有他知道的山腰,蹲在红毛怪物身旁,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。 红毛怪物许是烦了,终于开口了:“小娃,问你个事。” 牧童道:“啥事?我懂得不多...爹娘总说我愚笨。” “你为啥活着?” 这个问题显然让牧童迷茫了,他揪着头顶小辫思索了很久,道:“为了....吃好吃的?” “如果你不需要吃饭呢?” 牧童又沉默了许久,试探的说道:“为了....帮爹娘干活?” “如果你没有爹娘呢?” “那就是为了娶妻生子!我爹一直想给我大哥说门婚事,说这是人生头等大事!” “那如果你没有同族呢?”红毛怪物说道。 牧童又迷茫了,他甚至不理解什么叫同族... “可活着总归是好事,总比死了好,之前村里刘叔死了,他家里人哭的好惨!” 红毛怪物有些烦躁: “说了没有同族,哪有人哭,哪有人在乎?” 红毛怪物没有得到答桉。 它天生天养,不喜杀戮,生而得智,通晓语言。 却没有人能回答它的问题。 它曾经在山野之间称王称霸,豺狼虎豹不过是它的宠物。 也曾经夜访人类村落,闹出不少鬼怪奇事。 这世界仿佛分为了两个部分。 一曰“山间”,一曰“人间” 山间诸兽,虽不在意它样貌,却毫无灵智可言,红毛怪物难以将其当做同类。 人间百态,虽繁华热闹,却以外貌分群聚类,它只是别人眼中的怪物。 山间数十年,人间十数年。 所得的,却只有孤独。 于是它悟出一个道理 它这番境地,都是因为没有同类。 山间诸兽,因有同类相伴,而可以繁衍生息。 人间繁华,乃是因同类聚集,代代相传而精彩。 而它,什么也没有。 山间、人间,连一个能明白它是个什么东西的存在都没有,甚至包括它自己也不明白。 于是它不再每天与群兽嬉戏,也不再每夜去人类村落眺望,而是开始钻研脑子里天生就有的那些东西。 他想要拥有同类。 他并不知道,那些东西,是人类口中的法门。 一晃十年过去了。 十年间,牧童偶尔上山,红毛怪物只顾着自己的事情,很少回应。 牧童却将其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和最大的秘密,常常来诉衷肠。 大斌王朝弊病颇多,为官、为兵、为匪,为地主,皆要从庶民身上刮出点油水。 牧童5岁时,家里尚有一头耕牛,虽然是大家族内各房共有,但好歹也算能吃饱饭的殷实农家。 等到了牧童七岁的时候,老牛就被流民抢走,杀了吃肉。 牧童九岁时,云泽湖大水,良田内涝,几近颗粒无收,吃光了最后一点存粮,为了来年耕种,开始卖田换种。….等到牧童十三岁时,全家已经变成了佃农。 十五岁时,爹娘病逝,家中数口人凑不出几个铜板瞧郎中,日日卖命种地,欠的钱却越来越多。 “红,我不想活了。” 红是牧童对红毛怪物的称呼。 牧童十五岁,却已满脸风霜,面黄肌瘦,有早衰之相。 “爹娘已死,大兄被抓了壮丁已三年未回,二兄被地主家丁活活打死,就连小妹我也没护住,被人强卖,愧对爹娘。人人欺我压我,我左思右想,何必再多受二三十年的苦?” 红毛怪物坐直了身体,它并不太能理解“寻死”这种想法。 “活着不好么?” “太累了,亲人具已离散,死了也无人在乎。” “可想娶妻生子?” “赤贫之家,为何还要骗人一起遭罪?又何苦生了孩子,带到这世上一起吃苦?” “可想吃些好吃的?” “三餐皆是粗糠,不吃则饿,吃则腹痛,这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。” 红毛怪物心想,它若是有了同类,肯定不会这么对待。 于是红毛怪物将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,教给了牧童。 “你若学会了这个,不用吃饭,不怕人欺压,日后就不要做人了,做我同类吧,我肯定不欺负你。” 红毛怪物为自己即将拥有第一个同类而感觉到雀跃。 为了让牧童变成自己的同类,红毛怪物寻来山间灵果为其养生,猎来虎豹豺狼供其壮体。 一月过后,两尖山下刘家村,一红毛怪物冲进村内,屠尽地主刘坤家29口人,不分男女老幼,皆被活撕,怪物啖人血肉,溶于自身,后六腿而五臂,身高两丈,见者胆寒。退出转码页面,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。 后被一道红光断首而死,尸身一月不腐,无人敢碰。 适逢云州刺史王文维巡视左近,听闻此事,执意前来查看。 ______________ 叶达含着一口快乐水,差点喷了出来。 “所以你不是‘云州刺史王文维’?不对呀....” 王维文吸了一口“美丽牌香烟”,仰头吐出一个烟圈。 背后的代驾们似乎见到有客人出来了,开始揽活了,七嘴八舌的,竟然在凌晨时分,短暂的让人感觉身处闹市。 “别着急,你先听我继续说....毕竟这么长时间的事了,我得理一理。” 烟圈渐渐消散。 “至少那时,我还不是云州刺史王文维。” ______________ “大人,过了这两尖山,就是刘家村了,满共不过两百来号人,真不值得您堂堂一州刺史屈尊。” 一位30岁许的白净文人,牵马而行,深一脚浅一脚好不狼狈。 文人名叫王文维,年纪轻轻就高中榜眼,加上妻族底蕴深厚,30岁出头就外放一州刺史,可谓人生赢家。 刺史之位,可重可轻,岳父言他为人愚直,此次外放也算一番历练。 王文维有两大爱好,一是酷爱诗词文章,每每得到佳作,便废寝忘食研读,几欲痴狂。 尤其是近几年来名声鹊起,被奉为“神童”“文星转世”“达者为师”的梁州叶达,虽从未谋面,却可以说被王文维奉为神人,每有诗句流出,其必日夜捧读,抄默百遍,恨不得抱着睡觉,其夫人经常因此怄气。 而第二个爱好,则是喜欢走访奇闻异事,既是满足好奇心,也为自己的文章积累灵感,期待有一天能写出如偶像叶达一般的美丽诗句。 起初王文维对刘家村最近的传说并不抱太多希望,觉得大概率是村民的以讹传讹。 可当其看到那两丈高,浑身红毛,六腿五臂的怪物尸体时,却整个人懵了。 大斌的异士们并不隐藏踪迹,就连王文维京中同僚之中,也有几位修了法门的奇人,但王文维本人毕竟是一个纯粹的文人,见到肉山一般的诡异尸骸,还是吓得整晚睡不好。 这尸骸在这已经放了月余,虽然不腐,但毕竟不是什么好东西,为了避免产生疫病,王文维命令随行捕快和亲兵将尸身妥善处理,又因为过于巨大,不得不分尸焚烧。 当夜,火焰升起的时候,整个刘家村都能闻到异香。 后半夜时,却突然下起了暴雨,浇灭了焚尸的火焰。 一位身高八尺,被兜帽裹住的身影,敲响了王文维的门。. 辛老板提醒您:看完记得收藏辛老板的对不起,我想重新做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