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三人加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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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到几分钟,数十只丧尸全部被干掉! 当刘煜拎着斧子走向他们,三人不自觉紧张起来,猛咽口水。 这可是一尊战神呐! 他们三个毕生就没见过这么猛的男人! 陈大彪作为三人中的老大,自然该站出来说话。 他丢下砍刀,表示无害。 想了想后,向刘煜抱拳,用古人的口吻道:“这,这位英雄,我叫陈大彪,这两个是我兄弟,一个叫于洋,一个叫方阿平。” 刘煜打量着三人,没说话。 陈大彪有些尴尬,但他马上又道:“多谢英雄出手相救,敢问英雄尊姓大名?” “我是刘煜。” 刘煜一摆手:“谢就免了。” “救命之恩怎么能免呀?我们三个以后愿意跟在英雄身前鞍前马后,希望英雄你能收留!” 没等刘煜提出来,陈大彪自己就说了,这让他感到意外。 难道我真的是那种有王霸之气,小弟遇到纳头就拜的龙傲天? 刘煜内心思索。 但仔细想想,其实不是这么回事。 就末世这种朝不保夕的情况下,如果自己没什么实力,安全得不到保障,遇到一个能保护你安全的超人,你愿不愿抱大腿? 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选,谁让他们没金手指呢。 如果换做是刘煜,他没有金手指的话,他也会这么做。 想明白原因后,刘煜道:“我这儿也正缺人手,你们愿意跟着我干,我欢迎。但咱们把丑话说在前头,跟着我就必须听我的命令,一旦违反,那下场我相信你们不会想知道。” “是是是,一定听大哥的话,一定。” 陈大彪连忙点头,然后冲两个兄弟道:“洋子,阿平,以后煜哥就是咱们老大,还不快打招呼。” “老大好。” “老大。” 二者纷纷问好,他们对于能跟着刘煜这种人混也很高兴。 虽然不知道刘煜是干什么的,但有这么猛一个人在,他们以后陷入绝境的情况会大大降低。 刘煜点点头,夸奖道:“嗯,你们俩不错。” 他刚才可是看见了,于洋和方阿平他们俩儿敢打敢拼,砍死不下五六只丧尸,是见了血,又有胆气的。 至于彪哥的战斗力嘛...嗯,也就和辽北第一狠人媲美吧。 陈大彪邀请道:“老大,走,去我们那儿看看吧。” 刘煜道:“你们哪儿还有其他人?” 陈大彪叹了一口气,道:“现在还剩下十几个了。” 刘煜一听,问道:“那你之前是干什么的?” “嘿嘿,我之前在滨海开了一家洗浴中心,两家烧烤店,一家ktv,洋子就是我那ktv的经理。” 陈大彪略显得意道。 “那就走吧,正好把人都转移一下,去我那儿。” 四人汇合一直在等待的张伟,然后回了洗浴中心。 途中,丧尸出没,刘煜再次展示了一下什么叫绝对实力,让刚刚投效的三人敬佩不已。 当挪开各种遮挡物,进入洗浴中心后,陈大彪赶紧对幸存者们招呼:“这位是我们的新老大,以后我跟他混,你们也跟着他混。” 竟然全是妇女和孩子! “这...” 张伟挠挠头,看向刘煜。 刘煜也有点懵。 他还以为自己会多出十几个年轻力壮的手下呢,没想到... 于洋似乎看出刘煜的不解,对刘煜道:“老大,他们都是彪哥手下员工的老婆孩子,末日爆发后大家都过来投靠,彪哥没拒绝,全部接纳。这十几天,都是我们男的负责出去找物资,现在就剩我们三个了。” 陈大彪十分不好意思,讪讪一笑,低下了头。 刘煜没有怪陈大彪给自己找这么多累赘,而是拍拍他的肩膀道:“好样的,是个爷们。” 其实,这不算人家故意设套,而是刚刚他也没问清楚幸存者都是什么人。 听闻此言,陈大彪鼻子一酸。 往前些时间,他麾下的男人里,有些人私下抱怨陈大彪搞来一帮妇孺,既没用还分了食物。 陈大彪都知道,他一直默默承受。 在末世之前他半只脚踏入江湖,但他和一些败类不一样,他心中是有道义存在的。 如今,刘煜的认可,让他心里既长舒一口气,又十分高兴。 同时,对刘煜这个人,彻底地心服口服! 望着这些妇孺,刘煜对他们道:“你们放心,到了我那儿,只要听命令,人人不偷懒,干自己力所能及的活儿,我保证你们都有饭吃,安全问题也会得到保障。” 话里的意思是,反之,就什么都得不到保障! 妇孺们哪会有意见? 纷纷表示愿意跟随。 “好,走。” 刘煜大手一挥,带他们离开了这里。 这些妇孺,真的只是一群累赘吗? 末世当中,要想建立稳固的势力,首先需要什么? 武力! 没错,强悍的武力是第一要素,无论是面对丧尸还是面对敌人,没有武力就是空中楼阁。 其次呢? 人心! 是的,人心这东西,既有用、也没用,要看怎么说。wap. 如果刘煜想要的,是一支跟着他在末世中肆无忌惮的匪帮集团,那人心绝对没用。 烧杀抢掠人人都恨,要什么人心? 但如果他是想建立一个恢复生产,具备良性循环,拥有强大战争潜力的割据势力,那绝对有用! 哦,没用的人你就抛弃,那我们谁敢跟着你混?我们也有受伤的时候,我们也会有老婆孩子,我们也有没用的那一天。 因此,刘煜给自己打造的第一个人设标签,就是——仁义! 前世历史中,汉太祖高皇帝攻入关中,却与民众约法三章、还军霸上,直接俘获老秦人之心。 和动辄屠城、杀人如麻,只重贵族而视底层民众为草芥的霸王项羽,形成鲜明对比! 此后关中秦地的老秦人们,披肝沥胆地为汉王打江山,无论汉王兵败多少次,都会舍生忘死追随。 就是因为他们知道,跟着汉王混有希望,在贵族诸侯王征伐混战的年代,唯有汉王这个出身底层的人把他们当人。 最终,真正继承始皇之志一统江山,为后世君王定下大一统王朝标准的,还是那个崇拜信陵君的沛县刘老三。 之所以后世名声那么不好,有很多原因: 司马迁的夺鸡之恨是一个,在写史记时恶意偏袒,写刘邦失败就无限放大,用词不好听,写刘邦胜利就一笔带过。写项羽胜利大书特书,用词那叫一个霸气,写项羽失败时一笔带过。 其次,很多人看历史时会忘记自我阶层,自动代入年轻、武力值高的项羽,殊不知真穿越到那个年代也就刘邦对老百姓最好了。 再有,悲情的失败者肯定比胜利者更有渲染性、创造戏剧性,资本家为了赚钱而拍影视剧可不管你历不历史... 扯远了。 反正吧,乱世仁主,一定比乱世屠夫更有号召力。 这在此间,他刘煜建立势力的最初期,绝对有帮助! ... 一路有刘煜这尊战神保驾护航,敢来找事的丧尸被统统干掉,他们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别墅区。 刘煜对沈茜曦道:“你是我第一个手下,这些妇女和孩子就交给你管理,带着她们干活,比如把东西搬进去、清扫血渍和污垢、在家做饭等等。” “煜哥哥,我,我行吗?” 沈茜曦年龄小,因而畏缩,立即摆手道。 “你不行谁行?现在就你能用,我要带着他们出去收集物资。” 刘煜摇摇头,继续道:“谁不听话你告诉我,我回来处置。” 沈茜曦想了想,觉得自己若是没什么用,今后可能会被边缘化,甚至抛弃。 因此,她向刘煜重重地一点头,眼神坚定道:“你放心吧煜哥哥,你交给我的事我一定做好。” 刘煜摸了摸她的小脑袋,表示鼓励。 吃完中午饭,刘煜带着张伟、陈大彪、于洋、方阿平这四个男人,再度出发。 “老大,之前第三批撤离的车队遭遇尸潮,到底是没撤出去。只要我们顺着那条路,就能把那些武器装备全搞到手!” 陈大彪说着这话时,眼神里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思。 刘煜看得出来,他对于当权者们先护送权贵离开十分不满。 “我也正有此意。” 刘煜点点头。 “码的,疤脸就是侥幸搞到了几把枪,才能那么嚣张的,现在我们也有了!” 方阿平拍了拍自己手中的突击步枪,愤愤道。 “疤脸是谁?” 刘煜一听,便问道。 陈大彪脸色不好看,给刘煜解释起来。 原来,绰号“疤脸”的人也曾是滨海江湖上的一个狠角色,末世爆发后迅速带着没死的小弟逃进了一座酒店。 他们的人在搜刮物资时蛮横霸道,总是抢夺其他幸存者的收获,特别是在有了枪后更加嚣张! 之前陈大彪一伙中有两个男人外出时,就是被疤脸的人用枪打死的。 “他们有多少人?” 刘煜平淡道。 于洋回忆了一下,然后说:“最开始就七八个人,在他搞到枪后,很多小团伙就投过去了,得有个几十号,现在不知道怎么样。” “我明白了。” 刘煜面无表情,眼睛里闪烁着幽光。 听起来像个匪帮团伙? “老大,您不会是想打他们吧。” 张伟听出了几分端倪,试探性地问道。 “有点想法。” 刘煜点点头,摸着下巴道。 “好主意,老大的团队想要壮大,就必须兼并其他团体,我看疤脸这个丧尽天良的玩意儿就很合适。” 陈大彪双手赞成。 “老大,疤脸的人杀了栓子,那是我老家一个村的老弟,你要干他,我绝对冲在前头!” 于洋更是激动起来,说话时咬牙切齿,可见他的恨意。 “在末日前疤脸就不是好人、逼良为娼、放砍头贷、卖致幻剂,坏事做尽,他能活着真是老天无眼。” 方阿平用他的语言证明了他的想法。 “好,那就干他!” 刘煜打定主意,眸中杀意大盛。古长风的末世:我能盗取诸天宝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