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野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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砰! 把门打开,刘煜迅速踢出一脚,让最前头那只丧尸连带着后面的三头,全部飞出去了好远。 “才三成力,就...” 他这才意识到,自己注射针剂后所获得的力量,似乎有些超乎想象了。 不待他多想,又有几头丧尸向他扑过来。 “去死吧你们!” 手中的消防斧挥动。 斧光一闪,一颗丧尸脑袋便高高飞起! 唰唰唰~ 几斧子下去,另外几只丧尸也被砍了头。 丧尸的弱点不在身体,而在大脑。 他们的身体和四肢无论受到怎样的伤害都死不了,唯独大脑一旦被破坏就会死亡。 “哈哈,爽!” 刘煜十分振奋。 之前他想砍掉一头丧尸的脑袋,需要拼尽全力才行。 而现在,轻轻一挥,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做到! “再试试这个。” 他放下斧头,把手抓向身旁的一辆汽车。 轻松地就给举起来了! “走起!” 然后手臂稳稳举着汽车,用力砸向一众丧尸。 咚~ 一群丧尸被砸倒,有的直接成了肉泥。 穿越前刘煜在新闻里看过,说一个老太太为了救孙子,情急之下竟把一辆车给抬起来了,专家美其名曰说什么是肾上腺激素分泌爆发了潜能。 没想到,现在他轻而易举就能做到这一点! 并且,这一次用力之后,竟还感觉不到丝毫的疲惫,体力极为充沛。 “嗬~嗬~” 更多的丧尸闻风而来,向这边聚拢。 刘煜捡起斧子,继续展开屠戮。 在肆意的杀戮中,他算是把自己的实力摸清了。 那一支针剂,让他的力量、速度、耐力、体力、反应能力...等等,所有的一切都得到了强化。 堪称全方位倍增,让他成为了六边形的超级战士! 虽然倒下了十几只,但更多的丧尸悍不畏死,它们前赴后继地杀向这个胆敢站在大街上挑衅它们威严的人类。 而刘煜怡然不惧,凭借狂暴如雷霆般的力量,迅猛似疾风般的速度,让脚下多了更多尸体。 连他的斧头都劈钝了! “我现在真的很强啊。” 望着这一片空旷的区域,刘煜十分满意。 实践证明,他已经是“小超人”了。 随后他把目光投向一家超市的大门。 之前他就注意这里很久了,但因为丧尸很多,他不敢冒险。 而现在,他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去! 一脚踹开大门,十几头丧尸听到动静,缓缓面向入侵者。 而刘煜却不惊反喜。 因为这超市里的东西几乎都没动! 不去在意那些污血的话,琳琅满目的商品很令人着迷。 刘煜走到架子前,打开一瓶可乐就喝。 咕噜~ “啧,爽。” 扔掉可乐瓶,他反手一斧子就把身后的丧尸给撂倒。 “这些现在都是我的了。” 一斧子一个,超市中的丧尸很快都被干掉。 然后他开始祭自己的五脏庙,吃的那叫一个痛快和舒服。 “嗝~” 吃饱了,刘煜便拉过一张椅子坐下,开始思考起来。 没有金手指时,他只想着收集些物资,然后逃出这个满是丧尸的城市,去寻找人类的聚集地。 而现在有了金手指,他又该何去何从呢? ‘我现在已经有了强大的力量,只要不身陷丧尸海,一般规模的丧尸群都无法对我产生威胁。’ 他的目光在众多商品上扫视。 ‘别人拼死拼活才能得到的物资,对我来说唾手可得。’ 他又看向窗外,眼眸微眯。 ‘丧尸病毒才爆发半个月,这座城市中应该还有许多幸存者,或许我可以把他们救出来,建立一个幸存者聚集地,我当老大的那种!’ 目光旋即变得坚定。 他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,有三个原因在: 第一、人是社会性动物,他不想如《我是传奇》中的主角一样,独自一人生活在末日世界,那实在太寂寞了。 第二、延续人类文明,他责无旁贷。 第三、金手指赋予的强大力量,以及无限未来,让他本来小的可怜的野心,在这短短时间内空前膨胀! 他打开一瓶啤酒,一边喝着,一边继续畅想。 丧尸世界与本世界融合,让末世降临。 末世,也叫乱世。 而乱世,是无数人的噩梦! 古人云:“宁为太平犬,不为乱世人”,说的就是如此。 但也是许多不得志者的机会! 秩序崩塌、道德沦丧,往日里一切被压制的都将抬头。 草莽龙蛇奋起,英雄枭雄亮相。 各类角色竞相登上舞台,看谁独领风骚、引领弄潮! 或许这是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想法,是要受到唾弃的,但刘煜却隐隐有种兴奋感。 时局崩坏,人类文明即将倾覆,如果需要有人站出来挽天倾的话,那他绝不甘趋于平凡、随波逐流,或只求自保、安分守己。 不然金手指找他岂不是白瞎了? 他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。 “我既要做削平乱世的英雄,也要做独占鳌头的枭雄!” 握紧拳头,刘煜双眼中似乎燃烧着两团火焰。 一种名为“野心”的火焰! 想的很好,但要付诸于行动。 “首先,我要找一处安全的地方作为营地。” 刘煜开始筹划。 “其次是收集物资,越多越好。最后量力而行地救人,而且只救听我话的那种人。” 他很快就在超市中找到了一张地图,选择良久,手指指在一处位置。 清湖别墅区! 那里位处于城市边缘,只要在那里建立了聚集地,既方便进入城市搜刮物资,又方便迅速撤离,堪称攻守兼备。 正好,这处地方就离他不远。 说干就干,他把背包装满食物和水,出门而去。 附近有一家五金店,他直接钻进去,轻松干掉已经变成丧尸的老板。 手上的消防斧不锋利了,正好换两把。 出门时,一只游荡的丧尸靠过来。 噗嗤~ 刘煜面无表情地给解决掉。 随后他按照地图上的路线,快速前进。 ... 尽管是大白天的,但这座城市也还是跟死了一样,没了往日的喧嚣,完全成了一座死寂之城。 能活过这半个月的人,都学会了末日之下的生存法则。 丧尸的嗅觉如何没人清楚,但它们失去了视觉,听觉却十分敏锐。 因此,即便还有很多幸存者,他们也只能龟缩起来苟延残喘,而不敢发出任何能招来丧尸的声音。 刘煜现在是个意外。 他大摇大摆地前进,毫无顾忌地奔跑,引得不少丧尸开始追逐起“食物”。 这样的举动也引起了不少幸存者们的注意,有人悄悄伸出了脖子,有人小心地拉开了窗帘。 他们都在心中暗骂刘煜的愚蠢,以为这是一个不知死活的笨蛋! 但很快,他们就改变了自己的看法,有人甚至开始揉眼睛,怀疑起了人生。古长风的末世:我能盗取诸天宝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