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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8.评《琥珀之剑》

    今天给大家推荐一部十年前的奇幻类游戏小说。

    《琥珀之剑》,作者:绯炎,5级作者。

    分类:游戏-游戏异界。

    【简介】

    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,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,王国倾覆,大地承载苦难,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,永世暗无天日。

    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,神祗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,我带上桂冠,沐浴山呼。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,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,我的剑披荆而行,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。

    我接过这权杖,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,我俯瞰芸芸众生,改变历史的进程。

    我是布兰多,沃恩德之王,这是属于我的传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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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通俗版简介:这是一个带着资深战士的重生记忆,穿越到自己曾经奋斗过的世界中扭转历史的脉络、叱咤风云的故事。

    【黄金十章】

    第一章,梦中人。主角苏菲在游戏中死亡,魂穿到布兰多身上,二者合二为一。这还是一个游戏的世界,危险无处不在,想要一展抱负,首先得活下来。

    第二章,苏菲的世界。有人潜入进来,是少女罗曼,也是主角的朋友。她进来的目的不单纯,可是主角根本不用担心。这是游戏世界,而他前世是130多级的资深战士,在可以读取属性栏的前提下,他完全无惧。

    第三章,亡灵。战争爆发,玛达拉的亡灵大军入侵城镇,他们发现了主角和罗曼小姐。资深战士的经验告诉他,必须干净逃跑。他使用戒指弄出了一道飓风,让罗曼暂时挡住敌人。

    第四章,黑暗蔓延。主角抛投柴刀挡住骷髅巫师,点燃了祖父的房子,带着罗曼开始逃跑。远处另外一行人正遭遇弓箭的袭击。战争十分血腥。

    第五章,骑士。主角像骑士一样保护着罗曼冲出了村庄,可是在路上还是遇到了袭击,他被三名骷髅刺中,新手玩家的体质让他很快陷入了昏迷,前景堪忧。

    第六章,芙雷娅。主角被人救了,这是一支布契民兵组织,领头的是芙雷娅,以后将是王国的女武神,此刻却是乡间未曾见过血的小女孩而已。主角震惊对方的身份,对方也震惊主角伤势如此严重居然还能醒来。

    第七章,计划。主角拥有游戏《琥珀之剑》的经验,相当于有了先知的能力,所以他迫切需要成为这支小队的核心,带领大家逃离即将到来的危险。没想到,还是慢了半步。

    第八章,染血的森林。尸巫和骷髅战士在一名投降了的民兵带领下,闯到了主角他们面前。主角用他的魔法戒指制造了反攻条件,其他人士气大振,将那些骷髅战士一一击败。

    第九章,尸巫之战。主角深知尸巫的缺陷,只要砍断对方的手,便无法施法。主角建议四名民兵一起进攻,战斗有素的他们配合之下,艰难地解决了最大的敌人。

    第十章,战地急救。在主角的提醒下,众人开始打扫战场。主角从芙雷娅那里学到了战地急救技能,和当初的游戏世界一样。他甚至还略带比赛的口吻,想要展示自己这一技能的天赋如何。

    【简评】

    作者概况

    绯炎,5级作者,著有《迦南之心》《琥珀之剑》和《伊塔之柱》。

    这三部作品,风格比较相近,似乎可以当作作者想要打造的系列奇幻作品。

    故事梗概

    主角苏菲在游戏中死亡,魂穿至游戏世界,成为布兰多,是一个身体指标非常普通的人。

    他的前世是一名资深战士,对于游戏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十分清楚。

    此刻,他刚一出现便遭遇战火的洗礼,带着商人小姐罗曼一路逃亡,击杀骷髅战士,躲避尸巫的追捕,一步步成为帝国的过往,打赢黄昏之战,与多未心爱女子走到了一起。

    人物特点

    主角成熟冷静,属性栏为其加持,游戏经验转为战斗经验,熟悉故事背景让其在重大事件中找准方向,寻得机遇。

    有一种满级玩家重新练小号的感觉。

    但游戏和现实是两回事,面对死亡,可没有复活币让你重来。

    于是,他小心谨慎地存活下来,最终成为令世人敬仰的国王陛下。

    只是,女主有点多。

    这也是十年前网文的一大特点。

    风格特色

    本书是典型的奇幻类游戏小说,中世界的设定十分到位,骑士与巫师,巨龙与魔法,恢弘瑰丽的奇幻世界,令人神往。

    作者的文笔十分优美,细节处理相当到位,剧情紧凑严密,感情线异常丰富。

    喜欢奇幻游戏风的朋友,一定得去看看。

    【总结】

    写作不易,且行且珍惜!

    我是仓一卫,我为《仓氏呓语》带盐!

    欢迎来到,书评乐园。

    【仓氏呓语】

    本书是绯炎最为人所熟知的作品。

    是一本讲典型的奇幻类游戏小说。

    十年前,奇幻还是一个和玄幻不怎么分的分类,大家玩得也比较好,很多白金作家也都在这一领域勤恳耕耘过。

    她也凭借本书,打下了不俗的名声。

    据说啊,没时间去找证据,这也是一位女作者。

    如果错了,请原谅。

    上次就搞错了一位。

    其实,女作者混男频,说明人家有本事有野心。

    可是,还有一类人。

    男作者混女频,还有人成了大神,这就有点让人捉摸不透了。

    我比较喜欢的一个自媒体达人,前几天粉丝破十万了。

    他的书就发在女频,还有不少人追订。

    他的ID是马家大小姐,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。

    与他的自媒体成就相比,他的书,只能算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。

    当然,比我强很多。

    很长一段时间,我们这些写书评的,就像观看LOL比赛的观众,看到原地回城啊、原地闪现啊、原地空大啊,就会一阵狂喷。

    总以为自己上,也能行。

    其实,很多人不过是一群“嘴强王者”。

    一旦亲自下场,也只能从扑街开始。

    虽然有点贬低书评人这个行当,但他们也有自己的辛苦,特别是想要争取原创,想要写出花样,想要一名惊人,天天阅读十万以上。

    还是需要很大智慧的!

    而我,巧了,没啥大智慧!仓一卫的仓氏呓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