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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雷恩阿克曼

    雷恩醒了,他是被一个猎户扛回来的,那时他脑袋上还缠着一圈绷带。

    雷恩·阿克曼,今年12岁,他出生于835年12月25日,放到地球上,就是圣诞节,和神子耶稣同一天过生日,放到这个世界——抱歉,什么都不是。

    现在是847年夏天,听说南方104期训练兵团要招人了,雷恩准备去参军,也不得不去。

    因为再不去参军的话,他可能就要饿死了,成为众扑街穿越者中的一员。

    雷恩现在是个穿越者,他以前有两个名字,但现在就叫雷恩。

    真正的雷恩一个月前已经死了,他打猎时被一头熊追杀,原本应该丧命熊口。

    但生死关头,雷恩·阿克曼身体里突然涌出一股强大的力量,对身体的掌控力大增。

    然后他打死了那头熊?

    当然没有,他又不是毛子,一个未成年人完全不是黑熊的对手。

    加上之前弓箭都不慎掉在地,他只能疯狂逃蹿,亡命飞奔之下,终于甩掉了那头张着血盆大口的黑熊。

    但老天不太眷顾这个少年。

    就在他熊口逃生快停下奔跑的步伐时,他不慎被地上的藤蔓绊倒了,早就筋疲力尽的他一路滚到了坡下。

    他大意了,没有闪,一头撞在一块大石头上,挂了。

    然后穿越者雷恩睁开了眼睛,擦了把脸上的血,发现自己被一名猎人大叔背在背上,带回了一个森林外围的小村庄。

    “雷恩,伤好了吗?听说你也要去训练兵团。”一处院子里,那位把雷恩背回来的中年大叔说。

    “没问题了,布劳斯大叔,这都过去一个月了,我是打算去参军,这两天就会出发。”

    猎人装扮,戴着帽子的布劳斯大叔笑了笑:

    “雷恩,你是个坚强的男子汉,但你半个月前居然跑去找那头熊报仇,这个举动太冲动了,不符合猎人应有的谨慎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你怎么干掉它的,但这很危险!你一个人生活不容易,有什么困难和我们说说,毕竟我和你父亲认识十年了,现在他不幸去世了,我也应该照顾你一下。”

    雷恩点了点头,露出个微笑:

    “谢谢大叔的关心,我已经12岁了,能照顾自己,这次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强大的士兵,把那些巨人都驱逐干净,这样大家就又能在森林里打猎了!”

    现在的他作为一名穿越者,还是有些手段的,毕竟他虽然好像没有系统,但这也是他第二次穿越了。

    他14岁时,某天一觉醒来穿越到了一个异世大陆一名少年身上。

    那里不是他所知的任何小说动漫世界,就在他不知所措时,马上被检测出千里挑一的骑士资质,可以加入帝国边境骑士团修练神圣斗气。

    按一般的节奏,这是要逆天了,把他兴奋得啊,晚上都睡不着觉!

    然后,现实就甩了他一巴掌!

    那什么“神圣斗气”一点也不玄幻,别说飞天遁地、开山破海,就连剑气刀芒都斩不出去,无形无质,也没有任何光彩特效。

    除了能强化几倍身体素质,只能附加在拳脚刀剑或者箭矢表面增加攻击威力。

    而他们的对手是什么?一群铜皮铁骨,力大无穷、面目狰狞的兽人。.

    他还有些天赋,训练了一年半,实战半年多,成了一位能单杀兽人的精锐骑士。

    然后没然后了。

    他所在的边境20个骑士团之一的荆棘骑士团某次身陷重围,几乎全军覆没。

    没什么扭转乾坤,力挽狂澜,输出没法靠吼,兵力悬殊没有任何办法。

    他临死前拉了7名兽人垫背,最后战死,没有奇迹,唯一的奇迹就是他再次穿越了。还携带了不怎么吊炸天的“神圣斗气”。

    半个月前他用弓箭附加无形的斗气射死了那头熊,算是为原来的那位雷恩报仇了。

    布劳斯大叔叹了口气,听到雷恩要去驱逐巨人,有些担忧,有些欣慰。

    雷恩的父亲十年前带着2岁的雷恩来到这个森林边的村子,然后成了一名猎人,常和他一起打猎。

    两年前,也就是845年,玛利亚之墙被巨人攻破,大量难民涌入罗塞之墙境内,森林被开垦,猎物数目锐减。雷恩的父亲深入森林打猎,一去不返,只留下当时10岁的他独自生存。

    现在两年过去了,雷恩12岁,到了能参军的年龄了,正好他也打算让自己女儿去参军,就一起送去好了,互相也有个照应。

    “萨莎,出来和雷恩打声招呼,他会和你一起去参军。”布劳斯大叔看了一眼躲在院子里一棵树后的自己女儿──萨莎·布劳斯。

    她有一头红棕色的头发,及肩的单马尾,身材纤细,五官立体,闲时穿一袭中世纪长裙,是个标准的美女。

    萨莎此时正躲在树后面悄悄打量着雷恩,闻言有些忸怩的站了出来:“哈,你好啊,我是萨莎·布劳斯,请多指教!”

    雷恩不禁轻抚额头:“萨莎,我们见过好几次了,你没必要这么客气。”

    “哈,这个……抱歉……”萨莎有些尴尬,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    布劳斯大叔见状十分头疼,不能犹豫了,这次必须把女儿送去当兵了,去年他就想这么做了,只是有点不舍得,但现在真的不行了。

    女儿在森林里待得太久了,已经难以和人正常交流,而且最近猎物太少,真的有些养不起自家的“吃货”女儿了。

    布劳斯大叔轻咳一声,神色严肃起来:“萨莎,今天你收拾一下行李,明天和雷恩一起去参军,正好老村长要去外面买点物资,你们就坐他的马车一起去,能捎你们一路。”

    萨莎鼓着脸,对于老爸她就没那么客气了:“哼!去就去,正好当兵能吃饱饭!”

    她前几天就和父亲吵了一架,与父亲争论是否应该放弃狩猎传统,接受政府的补给并养马。因此就算没有雷恩,最后她也会被送去当兵。

    看着女儿气呼呼的样子,布劳斯大叔满脸无奈,转头对雷恩道:“雷恩,你平时还算机敏,去了训练兵团后拜托你照顾我这个笨女儿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请放心吧布劳斯大叔,我会照看她一下的,而且我相信大家会喜欢她的。”雷恩笑着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啊,你说谁是笨蛋,赶紧把那块烤肉拿出来给我道歉!”萨莎一脸气愤的抓着父亲的手,布劳斯大叔有气无力的挣扎着,女儿真的太能吃了,再不把她送走,家里别想有点余粮了。

    雷恩回到家,家就是一个简陋的小木屋。

    里面几乎没什么家具,一贫如洗,两袖清风,三餐不饱,四壁漏风……形容的就是这种情况。

    他也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。

    一套还算好点的换洗衣服,一些干粮和一个水袋,还有一点钱,这还是半个月前宰了那头黑熊,卖了后他才有了点钱。

    也多亏了那头熊,最近半个月他还算吃得不错,买了套过得去的衣服。他也不是光想替原身报仇才去干它。

    和贫穷相比,黑熊可爱多了,至少肉能吃,真·熊掌,味道还凑合啦。

    黑熊:?(;′Д`?)

    晚上,雷恩开始修炼骑士呼吸法,世界变了,骑士呼吸法的效果在这只有一半。

    不过他穿越时携带了在那个不知名的异世大陆那两年修炼所得的“神圣斗气”,因此现在体内的斗气量还算过得去吧,虽说这斗气真的不怎么厉害,连斗气化马都比不上!

    不过将它附加在刀片上的话,砍起巨人来至少会轻松一点,比没有总归强一点吧,他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。

    两小时后修炼完毕,本来一天一小时就够了,奈何这个世界效率只有一半,呼吸法每天不能修炼超过3小时,不然会损耗一些寿命,虽然雷恩很怀疑自己三年后加入调查兵团后还能活几天。

    那些除了后颈外没有要害、体型巨大的巨人可比兽人还难对付多了,以他现在的眼光来判断,巨人很可怕。

    不用立体机动装置的话,用刀他最多能干掉几头3~4米高的巨人,对于那些七八米,甚至十几米的巨人,只能逃跑,还不一定能跑得掉。

    “神圣斗气”除了名字厉害外就没什么厉害的了,实际上并不能斩出剑气刀芒进行远距离攻击。

    连附加在箭矢上射出,超过20米就会散去,弓箭对巨人也没什么用,所以,还是得靠黑科技——立体机动装置!

    果然,科学才是最厉害的,第一生产力名不虚传,其他的都是些歪门邪道!岁月之流的从巨人开始的无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