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逆鳞
六月期末考到来,傅兰斯的成绩,全年级排名764,班内倒数第一,拖了后腿。 同学们原本对他态度好转,这次考试后,又变得恶劣。 有比较激进的学生家长,联名往校长办公室写举报信,请求把傅兰斯分去普通班,理由是他学习态度不端正,败坏班级学习氛围,他们不希望自家孩子被干扰。 很多同学议论这事,孔晗有心维护一下同桌,劝阻道:“别说了,对新同学好点。” 汪雪不屑道:“有什么不能说的,反正九月开学考,又得分班,你给他两个月他也进不了前四十,早晚被刷出去,还不如早点,省得拉低我们班平均分。” 这是事实,孔晗无力反驳。 他忧心忡忡,没想到举报信的事,闹得轰轰烈烈沸沸扬扬,却草草收场。 校长亲自发声,说傅同学本来是外籍,语言不通,和大家的学习难度不一样,成绩差很正常,考虑到这一点,学校决定,整个高三都不会把傅同学安排去普通班,打击他自信心,也请同学们包容点。 这下,引起公愤,唾沫横飞。 “什么鬼!真就关系户呗?” “你爸要是给学校捐栋楼,你也可以。” “有个牛逼的爹就是了不起啊,呵呵。” “……” 处于风暴中心的傅兰斯,却波澜不惊,每天照常课上睡觉,我行我素,债多不压身。 同学们对他都避而远之,唯独孔晗,对他一如往昔地好,同进同出,丝毫不顾他流言缠身。 渐渐地,孔晗成了他唯一可信任的朋友。 这份独一份的亲密关系,他既眷恋,又想逃避。 从没有人能突破他的心理防线,抵达这么深的腹地。他像一只警惕心极重的野猫,在食物和抚摸的诱惑下,慢慢放松,袒露出最柔软脆弱的肚皮,却总觉得不安。 直到那天。 酷暑来临,学生们都放假了,只有他们班留守学校,得补课一个月。 素日喧嚣的校园,变得空荡荡的,很安静。 黄昏时分,他俩翻过栅栏去河边乘凉,坐在青草岸,两双光脚丫儿搅动着水里的潋滟霞光,好不自在。 孔晗抱着杯茉香奶盖,明明有勺子,他偏不用,非要把吸管咬扁了,一点点去戳着吃,弄得嘴角都沾上雪沫,湿漉漉的,唇瓣被冰茶冻得发红。 他不自觉抿了抿,尝到浓郁的奶香味儿,会心一笑,腮边露出个小梨涡。 傅兰斯目睹了这一系列小动作,突然觉得空气有些焦灼。 暮色太浪漫,人也太可爱。 他情不自禁,想亲吻那两瓣红润水亮的唇,好像这样就能留住此刻的温柔明媚。 孔晗察觉到身侧灼热的目光,眨眨眼,问道:“怎么了?” “没什么。” 傅兰斯偏过头,默默喝了口柠檬水,来掩饰自己喉结的上下滚动。 孔晗的长相精致清秀,却并非一眼惊艳的类型,而是耐看型的。 两个月前初见,傅兰斯觉得他就是个眼镜崽,呆头鹅一样的学习机器,平平无奇。两个月后,他越看越觉得孔晗长得有气质,温润如玉。 可即便有气质,自己也不该冒出这种念头,简直像是被蛊惑住了。 他暗恼,心里憋着一口气。 孔晗和人熟了,就爱调皮,用脚玩着水,一下下去踩傅兰斯的脚背。 温热酥痒的触感,电流一样,传袭全身。 傅兰斯没吭声,默许了孔晗的放肆行径,甚至享受。 这下,孔晗被纵得无法无天,踩得更欢,他有些飘了,看着傅兰斯胳膊上的累累伤疤,大胆发问道:“他们说你以前把人打得脑袋上缝针,还说你自残,还骂过你杂种,这些都是怎么回事啊?” 傅兰斯心里一凉。 “杂种”这个词,是他的逆鳞,碰不得。 为什么连孔晗都要来试探他? 他很生气。 旖旎暧昧的氛围瞬间消散,比晚霞还快。 他盯着孔晗,幽蓝瞳孔里,那种瘆人的冷漠眼神又出现了,叫人不寒而栗。 孔晗愣住,只见傅兰斯黑着脸穿鞋,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。 他追上去,撒娇道:“哎呀,说说嘛!” “离我远点。” 傅兰斯又变成了一尊冰雕,态度恶劣。 孔晗锲而不舍,接着纠缠,哄道:“我保证不会告诉别人,我你还不信吗?” 傅兰斯心烦意乱,突然停住了脚步,孔晗“咚”撞上了他宽阔的后背。 他转身冷笑道:“你烦不烦?对我的过去这么感兴趣?好,那我告诉你,我杀过人,你以后别来烦我!哪天我生气了,说不准你就是下一个受害者。” “我才不怕!”孔晗又兴冲冲黏上去,质疑道:“你就是吓唬我,你倒是说说看,你杀了谁啊?” 傅兰斯无语,走了。 没想到一句威胁恐吓的话,孔晗那么在意,天天问他,找着各种机会套话。 他简直不得清静。 忍无可忍时,他把孔晗堵在卫生间的隔间,幽暗狭窄的空间里,他用强有力的手扼住孔晗的脖子,恐吓道:“我会像这样拧断你的脖子,把你丢进河里,懂吗?别问了!” “我偏要问!”孔晗反而往前靠,眼眸直勾勾地盯着他。 两人的嘴唇很近,只有方寸之遥,他甚至能感受到孔晗温热的呼吸。 那种感觉又来了。 就像在河边的那一天。 气息焦灼,嘴唇发干,心脏砰砰跳得厉害。 他别过头,狼狈地捂上孔晗的嘴,掩耳盗铃般,以为看不见就不会被诱惑,没想到下一秒,孔晗伸出舌头舔了他。 手掌心传来湿润温热的触感,他电击般缩手。 孔晗见状,冲他眨眨眼,恶劣地大笑,活像一只骄傲的小孔雀。 暧昧的氛围持续发酵,校园里栀子花的味道发酵着,他恍惚间觉得,孔晗身上也有这馥郁袭人的花香,熏得他飘飘然,步步溃败。 五天后,他耐不住孔晗痴缠,终于屈服了。 在反复警告孔晗不许泄密后,他说出了自己的过往。 大约二十年前,他父亲傅可在英国留学,毕业时,去了意大利旅行,在佛罗伦萨的小酒馆,傅可见到了一位吉普赛女郎:Lydia Jo Lee(莉迪娅?乔?李)。 她在酒馆里卖艺,长得很美,经常一袭红裙,热情似火,她有着栗色卷发,以及前凸后翘的魔鬼身材,能歌善舞,是现实版的的爱丝梅拉达。 一群醉汉看着她,口水直流,目光痴迷。 傅可也被吸引,想去搭讪,同学劝阻道:“别去,离这些肮脏卑鄙的吉普赛人远一点,他们就喜欢抢中国游客,光天化日下明抢,没人管得了他们的。” 傅可笑了,摇摇头。 十分钟后,他和莉迪娅并肩坐在同一趟电车上,相谈甚欢。 “你同伴说得没错,你不怕吗?” “美人有什么可怕的呢?” 当年的傅可,是风度翩翩的富二代,长相俊美,风流倜傥,说是芳心纵火犯也不为过。 莉迪娅也被这容颜诱惑,她本来就做皮肉生意,并不拘束,俩人一拍即合,谈妥了,当晚就住进了傅兰斯租的度假公寓,一夜温存旖旎。 但傅可没有付嫖资。 第二天一大早,莉迪娅从美梦中醒来,摸了摸身侧,被窝空荡荡的,发冷。 房东告诉她,傅可一大早就走了。 “该死!” 她用最恶毒的话咒骂着,从来只有她骗别人,还没有谁白嫖她,这还是第一次。 真是昏了头。 路过花园时,房东拦住她,递给她一封信,和一枚深绿色的玉观音。 她嘀咕道:“什么破东西?” 房东瞅了她一眼,没吱声。 傅可在信里说,要赶航班,所以一早走了,留了地址。他尊重她,若她愿意,就带着这玉佩去东方,他娶她,若她仍旧偏爱自由漂泊,那就卖掉吧。 纵然一见钟情,但清醒如她,并不会轻信这种承诺。 卖玉佩时,对方瞧过,对她毕恭毕敬,问她:两万欧出不出手? 她没料到这玉佩这么贵,有些诧异。 难道那个男人说的是真心话? 纠结没多久,她就把傅可忘到了脑后,只留了那枚玉佩做纪念。 十个月后,她怀抱里多了个婴儿。 一开始她想丢掉这孩子,可看着他酷似傅可的眉眼,她又一次心醉神迷,没舍得。 她为他取名为“Lance”,把玉观音留给他。 吉普赛人声名狼藉,不受欢迎,很难有正当营生。 从记事起,傅兰斯就在棚户区厮混,如过街老鼠,他从一开始,就注定是下流坏种。 他的母亲是个妓女,也在酒馆里跳舞唱歌,以便招揽顾客,母亲不止一次骂他赔钱货,说怀他的十个月,耽误她好多生意,为了弥补,他必须卖力工作。 他是乞丐、小偷、骗子,为了生存,无恶不作。 身边同龄的孩子都这样,他没觉得不对。 偶尔,他母亲也会被短暂包养,他们住进明亮舒适的公寓,享受难得的温馨时光。 母亲会瞒着金主偷偷接客,那些胡子拉渣的油腻男人,经常塞给他一把糖果,笑嘻嘻叫他“小杂种。” 母亲冷眼旁观,叫他去给客人泡红茶,泡完让他滚出去,过两小时再回家。 他无比冷静,似乎从来都不会生气,温顺听话去泡茶,搅动茶匙时,恶狠狠往里面吐一口唾沫,笑着送给客人,然后识趣离开。 多数时候,他会晃悠到红灯区外,吊儿郎当,当街拽住路过的体面夫妻,哭着叫男方爸爸,哪怕被踢窝心脚都不松手,对方多半会嫌晦气,丢下一叠钞票。 运气好的话,比他妈工作两小时还赚得多。 九岁时他认识了一位叫安德鲁的同族小哥,小哥做走私生意,是人贩子,也是皮条客,对他却温柔,教他算命占卜变魔术,他悟性好,很快学会,多了一条赚钱的路子。 但没多久,小哥就被警方逮捕。 不得已之下,他和母亲以及几个族人,继续流浪。 他们在郊外找到了一处待售的别墅,破窗而入,躲在里面吃喝拉撒。 一周后看守到来,报了警,他们狼狈逃走。 有个叫沙鲁的小男孩,指着他的鼻子,骂道:“婊子养的,滚远点!” 傅兰斯攥紧拳头:“欠揍是吗?” “还敢还口?你妈不就是个婊子吗?生了你一个杂种不够,又怀上安德鲁的种,要不是她,我们才不会被警察盯上!” 傅兰斯冷笑道:“你母亲又有多干净?她也勾搭过安德鲁,可惜她的贱逼都被操烂了,安德鲁看不上她!” 俩男孩打了起来,头破血流。 半个月后,这一伙人打算偷渡到法国。 他们在浓重夜色里起航,还没出港,就被警方拦截,惊慌失措,一片混乱里,傅兰斯露出瘆人的微笑,重重一推,沙鲁尖叫着坠落下去。 沙鲁不会水,疯狂呼救,却没人看得到。 不知是谁惊呼:“有小孩落水了!” 警察的注意力被分散,偷渡船安稳消失在夜色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