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慧笔学 - 耽美小说 - 快穿之攻的测试攻略在线阅读 - 6哄到一个吻

6哄到一个吻

    两人忙着自己的事情,倒也和谐有序,各得其乐。

    山谷里微风和畅,安逸闲适的氛围是林奇此前所没有体悟过的。内力也似感知到了这一分天地的安适,比往常更活跃几分。

    今日还是吃的粥,里面添了炖得十分软烂的鹿肉丝,每人还有一碗鹿血羹。吃了羹,喝了清口的茶,看着低眉洗茶的陆释在空中轻颤的眼睫,林奇心里痒痒的。

    “陆兄。”林奇低唤了一声 ,看着应声望过来的人,心里的痒意不但没有就此停止,而且如烈火烹油,越演越烈,一发不可收拾。

    克制着自己心头的悸动,林奇放软了声线,弯起了嘴角,简直可以说是诱哄了:“来,坐到我身边来。”

    陆释便放下手里的事情,上前坐到林奇身边,安静的看着对方。

    林奇伸手勾下了陆释的脖子,含住陆释的嘴唇,舌尖在外试探地游移,没有感受到对方的抗拒,便放心大胆的撬开唇瓣,往里探去。

    呼吸交缠,空气都变得焦灼起来,陆释放松了自己下意识挺直的背,双手捧住林奇的脸,让两人贴得更紧。

    陆释放任林奇在自己嘴里撒野,感受到对方的舌头往自己喉间伸去,眼睛闪了闪,立时反客为主。反过来侵袭刺探,在这方寸之地拉开架势你来我往。

    “嗯!”林奇喉咙里挤出一声闷哼,没过多久,这场战争就分出了胜负,林奇节节败退,被赢家予取予夺。两人都有内力在身,接起吻来,也能憋气很久。当然,这是对于林奇来说,陆释虽然也是第一次,但他毕竟天赋异禀。

    良久,两人分开,各自平复着呼吸。从这以后,林奇就三不五时地招惹一下陆释,亲亲摸摸占占便宜。因为动作幅度都不大,陆释也没有阻止,只一点,总在林奇将要意动时停止。毕竟精气泻多了伤身,吃鹿肉是为了补的,怎么能适得其反?

    就这样,时光慢慢流逝,一边安心养伤,偶尔进行一些‘互助’,一周就过去了。而林奇也完全适应了山谷的生活,身体也大为好转,已经可以做一些动作,在床上自己坐起身,在陆释的帮助下下地走几步都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这当然是林奇不错的身体素质和陆释的精心照料的共同作用。这些天陆释也不是除了照料林奇就什么也没做。他虽然被灌输了很多知识和常识,但毕竟没有亲身体会,所以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是真的完全新奇。他就如一个刚刚学会爬行的孩子,对探索世界有着无尽的好奇心。

    他也很乐意去看去听去想,因为这样做的时候,他就是活着的。每一天,他都尽量用不一样的食材,做不一样的菜式,口味也随心搭配。而且他有了自己的偏好,那就是口味要重。

    除了给林奇食用的那些是清淡的味道,给自己的嘛,重甜重咸重酸重辣,总要沾一个。林奇也发现了他是分开做的,有一次凑过来尝了一口,神情变得十分古怪。

    但山谷里又能有多少不一样的食材呢?想到这里,陆释有一点淡淡的失落,若有出去的机会,可以尝试的搭配会更多吧。

    对食物的探索只能徐徐图之,陆释的目光放到了其他地方。这几天采药的时候,陆释已经大致踏遍了记忆里的路途,也得到了许多乐趣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尝试和探索都是顺便做的,他的主职还是陪伴林奇。考虑到林奇待在屋子里或许会无聊,每一天的收获他也会一一与林奇分享。

    于是通过这些分享与交流,林奇慢慢加深了对陆释的了解,认识到了一个与想象中不一样的恩人,不,陆释。

    “我昨日做了一个陷阱,今天捕到了一只灰毛野兔,可肥了。我花了点时间找到了它的窝,里面至少有六只兔子。待会儿做烤兔子,你若觉得好吃,我明日便再次上门拜会。”

    ——真是恶客啊,不过,陆兄的手艺真好。

    “采药时无意抬头,见天空白云如胡须,疑是苍天已老,或是忘了洗漱刮胡子。哈哈,你也几天没刮胡子啦,现在便刮了吧,不然也要变成大花脸,就不俊啦。”

    ——陆兄真可爱啊,笑起来真好看,诶,我不俊了吗?

    “你恢复得很好,我想着该换一副药了,结果写药方的时候,发现我的字迹十分潦草丑陋。为什么会这样?难道就因为我是个大夫吗?”

    ——陆兄怎么一副头一回写字的样子?直接说自己的字丑,唔,我看看……咦?竟然看不懂……

    “还没睡?我去夜游了,晚上的花也闭合着,不过凑近了还是闻得到香味。一天之间,何时的花香最浓呢?”

    ——更深露重,也不加件衣服。什么时候花香最浓?当然是在你身上的时候。

    “你喜爱吃酒吗?我泡了药酒,附近有一处桃林,开得很是喜人,我摘了一些下来酿了桃花酒,等它以后结果了,还能做桃子酒。将它埋到桃树下如何?梅子酒就埋到梅树下,青枣酒就埋到枣树下。”

    ——没什么问题,不过,米酒要埋到米缸里吗?黄酒呢?白酒呢?

    “钓鱼好难,我怎么也无法成功,还好我有内力,才能用鱼竿当木矛刺中它们。对了!我可以在水面上连续打四十一个水漂!”

    ——我倒很拿手,等以后和你一起去,钓鱼也行,打水漂也行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原来陆兄是这样一个人,喜怒由心,动静皆宜,与其说是仙人,不如说是赤子之心,竟无一处不可爱。之所以隐居在此,或许便是为了与星月、光影、春风、草木为友吧。

    林奇自认是个俗人,自小看江湖话本,便羡慕那些江湖豪侠风流天下,处处有情,处处有友,处处有酒。如今,他又见识到了另外一种风流,如陆兄般与天地为友。

    陆兄就是能将风烟视为良辰的人,他所看到感知到的天地也是可爱有趣的。待在他身边,平凡的人好似也能触碰到那种美好。

    与这样的人相处,一辈子也不会腻吧?